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12.08.2021  00:10

 

 

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今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主动查问题、找差距、抓整改,严肃整治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有力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在全省检察机关落细落实。

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461件。其中省级院填报(含贵阳铁路运输检察院)114件,占比3.3%;市级院填报378件,占比10.9%,县级院填报2969件,占比85.8%。全省检察机关无“零报告”检察院。

下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全省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同时,我们向社会呼吁,落实“三个规定”需要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请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从源头上减少对司法办案的干扰,共同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