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贵州检察"荣获2个"全国十佳"
12月30日,由正义网主办的2015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50强榜单揭晓。其中,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新媒体作品、自媒体等检察新媒体分别评出“全国十佳”。贵州省检察院官方微信“贵州检察”以及“贵州检察12309”APP客户端分别荣获“全国十佳检察微信”和“全国十佳检察客户端”。
“在这次评选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很多检察新媒体的优秀典型。以此次斩获'全国十佳微信和客户端'两项大奖的贵州省检察院为例,虽然身处西南边陲,但在检察新媒体尤其是'互联网+检察工作'的实践方面,实现了弯道超车,进入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应用第一阵营。”会上,贵州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受到了充分肯定,并作为获奖代表做了交流发言。
贵州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戴世驹(左三)上台领奖
贵州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李波(右二)上台领奖
据悉,“2015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50强评选活动”是由最高检新闻办公室指导、正义网主办,旨在表彰各地检察院在2015年新媒体建设运营工作中的突出表现。最高检新闻办负责人介绍,自2014年以来,检察新媒体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在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民互动、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12月30日,已有11个省份实现了三级院“两微一端”全覆盖;全国检察机关开设微博4000多个、微信2700多个、新闻客户端2200多个,拥有粉丝量8000多万个,发布信息300多万条。
全国检察新媒体50强
“全国十佳检察微博”(按行政区划排序):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全国十佳检察微信”(按行政区划排序):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全国十佳检察客户端”(按行政区划排序):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文山州人民检察院
“全国十佳检察自媒体”(按其作者单位行政区划排序):
@法律读库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主任赵志刚)、
@平凡韩雪
(作者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韩雪)、
@天津贾岩
(作者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处工作人员贾岩)、
@CU检说法
(作者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栋)、
@劳月
(作者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岳耀勇)、
@检道
(作者为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道讲)、
@法律读品
(作者为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陈锦)、
@检察官阿明
(作者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处副处长袁明)、
@潇海湘潮
(作者为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委周礼文)、
@红土高原
(作者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赵安金)。
“全国十佳检察新媒体作品”(按作品首字母排序):
(出品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
《湖北探索“互联网+检务”工作模式》
(出品单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终极豪华Max版——检察职能大小事儿》等九部检察职能卡通动漫短片
(出品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技术员“胖胖”的一天》
(出品单位: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检察院)
(出品单位: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律师兄大战深检君之get十大新技能》
(出品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你不知道的检察院》
(出品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如果我不是检察官》
(出品单位: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
(出品单位: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出品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