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检察院以最高检通报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

02.06.2015  21:06

               

  2015年6月1日,县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会上,纪检组以最高院近期的十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为教材对全院干警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会。

主持会议的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力强调:王秀春、娄彩敏等十起违法违纪案件,这些人对国家法律、党的纪律和中央、最高检的有关要求置若罔闻,有的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大操大办婚庆、参与奢靡娱乐活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旅游、发放购物卡、插手企业经营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形象,教训深刻,全院干警务必从这十起通报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唐力要求:一是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局队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和高检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二是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局队主要负责人、要继续狠抓作风建设不松懈,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提醒,打招呼,“扯袖子、咬耳朵”,作好讲纪律、守规矩的表率。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务督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对违法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