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检察云”形象标识(LOGO)的启事(附报名表)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大数据战略行动,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推动贵州检察工作,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将建设贵州“检察云”平台,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征集贵州“检察云”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检察云”形象标识LOGO图案一枚。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作品要求
1、LOGO 标识要造型美观,富有创意,简洁大方,易识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2、LOGO标识能体现检察职业精神和贵州检察特点。可围绕检察职业、检察文化和贵州元素来展开联想,亦可进行图形、文字(拼音)等组合,色调不限,由创意者自由发挥。
五、投稿方式
1.设计者应提供A4规格纸质的Logo设计方案彩色稿、黑白稿各1份,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标明“贵州检察云LOGO征集”。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分辨率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2.书面邮寄请寄至: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2号贵州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 詹吉军 收 ,邮政编码:550081。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贵州检察云LOGO征集”字样。
六、评审方式
征集截止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两微一端”公布。
七、奖项设置及奖金
1.本次征集活动共设两个奖项。
中标奖(LOGO标识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入围奖(LOGO标识5名),每个奖励人民币2000元。
(以上奖金包括作品最终调整、修改费用。)
八、有关说明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投稿者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参赛者须在参赛作品后附上设计理念说明,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的含义,文字精练,表述完整。
3.参赛者请登录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gz.jcy.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贵州“检察云”平台形象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详细填写报名表内容。
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设计者应积极给予配合。参赛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收藏,原则不退还。
5.最终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完全使用权、修改权、注册权、版权、所有权等均归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所有。
6.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方案全部内容。
7.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贵州“检察云”平台形象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