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院去年追收国资137亿名列全国第一名

07.02.2015  16:37

  2月6日,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在2014年督促起诉专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8个先进集体和120名先进个人进行记功表彰。

 

  据悉,2014年初,经省委同意,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督促起诉专项行动,对相关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收取国有土地出让金、矿藏资源转让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环境污染治理费及其他费用过程中,未履行或怠于履行行政职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追收国有资金。

 

  截止2014年底,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640余件,追收国有资金137亿元,名列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名,为促进依法行政、保证项目开工、保护国资安全、预防职务犯罪作出了新的贡献,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省政府、省人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督促起诉工作提供了先行先试的“贵州经验”。

 

  作者: 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