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面推进司改情况
本网讯(通讯员 林盛)12月13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
何冀说,自2014年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委、高检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探索形成了“择优入额、清单授权、扁平增效、全程留痕、终身负责”的经验做法,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呈现出“力度大、步子稳、效果好”的良好局面,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司法体制改革“贵州经验”初步形成。
在改革试点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择优入额,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现了39%以下的检察官员额控制目标,确保了优秀人才、业务骨干向办案一线流动。全省检察机关采取“考核+考试+答辩”方式选任员额制检察官。自今年8月遴选启动以来,2912名检察人员报名参加遴选,经考核、考试、答辩等遴选程序,2121名员额制检察官脱颖而出,有效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坚持清单授权。 按照各项职权不同性质和特点,在全国率先制定下发了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权力清单。全面梳理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1606项权限配置,以正面清单的方式列举了检察长行使或委托行使的12个业务类别127项权力,其余未明确的1000余项审批权,采取一般性授权的方式,授权给检察官,形成了权责明确、关系清晰、授权合理的权力分配体系。
坚持扁平增效。 稳妥开展市县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将市州检察院业务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综合行政部门整合为4个;将县级检察院业务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综合行政部门整合为3个。89个县级检察院内设机整合完成,实现了85%的检察人员投入办案第一线。建立了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两类办案组织,全省三级院共组建检察官办案组278个,确认独任检察官1390名,改变了以往“三级层报审批”的行政化办案模式,减少了审批层级,确保检察权的高效运行。
坚持全程留痕。 全省三级院所有司法办案工作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做到检察官履职全程留痕。
坚持终身负责。 制定下发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员额制检察官司法档案管理办法以及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等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等制度,初步构建起司法责任立体监督体系。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评查案件53559件,对试点院员额制检察官已办结的3800余件案件进行评查,并在全国率先开发了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为检察官执法办案考评监督提供了信息化平台支持。
通过近一年的改革试点,各试点检察院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各项衡量指标成效明显,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办案力量明显增强。 各级检察院85%的检察人员投入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平均增加20.42%,形成了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多点办案单元,案多人少的矛盾初步缓解。
——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确立。 9个试点院93.4%的批捕案件和95.12%的起诉案件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处理决定;试点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办理案件数较改革前平均上升38.1%;检察长(副检察长)从审批案件转变为亲自办理案件,9个试点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办理1047件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人均办案25.27件。员额制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和司法办案的亲历性特点得到凸显。
——检察官担当精神明显增强。 员额制检察官司法办案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明显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逐步养成。检察官指控犯罪更加精准,执法规范更加精密,文书起草更加精细,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办案质量大大提高。 改革试点以来,9个试点院审查逮捕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下降98%。全省涉检信访案件同比下降23%。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今年4月,省委政法委对第一批4个试点检察院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共随机抽查60件案件,所查案件全部合格。
——办案效率明显提升。 试点检察院大幅减少了审批事项,缩减了内部审核程序,形成“检察官——检察长(副检察长)”的“扁平化”办案模式。截止今年11月,批捕案件办案时限缩短20.16%,起诉案件办案时限缩短27.05%,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时限缩短32%,执行案件的办案时限缩短18.17%。
——诉讼监督进一步强化。 截止今年11月,立案监督、刑事抗诉、民行抗诉同比分别上升16.7%、85%、50%,民事诉讼原审裁判改变率达100%,公益诉讼案件位居全国试点省份前列,奖励举报人数量同比上升700%,救助刑事被害人数量同比上升111%,三大诉讼监督均衡发展。
——检察公信力稳步提升。 省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赞成率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人民群众从司法改革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今后,检察系统将围绕司法责任制,重点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错案认定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以及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保证业务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何冀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承志、案管办主任石瑛、改革试点检察院代表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检察长梁隆刚、检察官代表王晶晶等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何冀介绍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