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检察院对辖区内乱处理垃圾的乡政府提起诉讼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赫章县检察院、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威宁县检察院、六盘水市钟山区检察院、安龙县检察院、黎平县检察院分别对辖区内乡级政府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乡政府未作回复
赫章县可乐乡在该乡新民村多宣组河滩临时堆放固体生活垃圾,且倾倒点未采取任何防渗漏、防扩散措施,长期处于露天状态,散发难闻气体。2016年11月,赫章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该乡政府对此情况进行整改,但该乡一直未作回复。2017年1月,赫章县检察院邀请环境专家现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发现当地垃圾整改不到位。
2012年以来,黎平县坝寨乡政府将辖区内的垃圾集中运输至坝寨村“坝寨坳”X866县道旁露天堆放。该垃圾堆放点紧邻县道、溪渠、山林,各种垃圾混合堆放并逐渐掩埋天然行洪沟渠,造成雨季行洪通道堵塞。2016年10月19日,黎平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截至目前,坝寨乡政府既未作出书面回复,也未停止倾倒行为。
回复已整改但情况依旧
七星关区团结乡将该乡城镇生活垃圾未经任何有效处理,集中运输倾倒于该乡银山村大田组的溶洞内。2016年4月28日,七星关区检察院向团结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同年5月19日,团结乡政府书面回复称已作整改。2016年5月19日至2017年1月20日期间,七星关区检察院多次到该乡倾倒垃圾现场查看,发现该乡垃圾倾倒行为依然在继续,且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威宁县金钟镇政府将该镇生活垃圾集中倾倒在本镇冒水村龙井组格斗井公路旁的垃圾场,且未建环保设施。2017年1月20日,威宁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2月15日,金钟镇政府回复称整改完毕,但次日该县检察院现场查看时发现,该垃圾场仍未作相应防污水渗漏、防沼气燃烧处理,也未建卫生防护栏,现场垃圾没有经过分类处理填埋。
细菌严重超标
钟山区大湾镇政府未经规划等部门同意,也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将大湾镇幸福村一处原为当地水矿集团二塘电厂的渣场(国有土地)作为辖区垃圾堆场,且未采取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经委托第三方机构测量,堆放工程量达182420.9立方米,该垃圾堆场渗滤液的粪大肠菌严重超标,垃圾堆场对周边大气、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整改后未恢复原样
2011年5月,安龙县普坪镇政府征用本镇胡巷村土地5.827亩建设普坪镇垃圾场,但该垃圾场未建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垃圾堆放对公路通行车辆造成交通安全隐患。2017年1月19日,安龙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普坪镇政府回复称,对污染问题进行整改,将于同年2月底恢复该地块原状。后该镇政府虽已停止倾倒垃圾行为,但并未对该垃圾场的地块恢复原状。
据此,赫章县检察院对赫章县可乐乡政府、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对七星关区团结乡政府的行政违法行为,分别向仁怀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威宁县检察院对威宁县金钟镇政府、钟山区检察院对钟山区大湾镇政府、安龙县检察院对安龙县普坪镇政府的行政违法行为,分别向普安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黎平县检察院对黎平县坝寨乡政府的行政违法行为,向福泉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记者 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