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 不断提高办案效率

05.06.2014  11:44

  区检察院采取“主动汇报、归口管理、强化监督、加强统计”四项措施进行案件管理,提高办案效率。

  据了解,区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在规范案件管理、强化内部监督、辅助领导决策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有效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是主动向领导汇报,领导亲自过问确保案件管理的工作正常开展;二是规范案件管理,切实把好案件“进出口关”,统一受理案件,统一赃款赃物管理,实现业务工作与事务工作的分离,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强化流程监管和内部监督,加大对业务部门的流程监管、明确专人负责流程监控工作,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四是提升统计水平,通过做每月动态、季度分析,直观地反映各业务部门的受案、审查办理情况,并进行分析对比,及时反映执法办案整体情况,便于全院干警及时全面掌握检察业务工作动态,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本报通讯员 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