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宗委督导检查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创建工作

17.10.2016  22:46

  10月12至13日,黔西南州民宗委赴册亨、安龙、兴仁及兴义等县(市)督导检查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创建工作,检查组采取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县(市)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督导组充分肯定各市县开展的工作,并指出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导组要求,一是各单位要根据制定的创建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加强同乡镇、场所、宗教团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二是示范乡镇、示范场所及示范团体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具体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注意收集档案资料、总结提炼,通过信息简报、展板、宣传册、电视广播等多形式宣传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