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委市政府专题部署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

09.10.2014  19:01
 

9月30日,毕节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动员视频会议。市委副书记胡吉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炳荣、市政协副主席秦天志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袁俊杰主持会议。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工能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水利局负责人和市林业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设分会场。

胡吉宏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和省长陈敏尔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六个严禁”执法专项活动的意义,扎实开展好“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要结合自身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细化、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公布举报电话,落实工作要求、进度安排和工作职责,把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到单位、岗位和个人,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漏洞死角。市级层面建立了“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协调“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按“方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能职责。二是抓紧查办一些大案要案。要立即行动起来,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抓出几个典型案子,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迅速形成强大震慑。重点要查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采矿项目、高速公路(铁路)附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园区建设等项目。三是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行为。要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将辖区合理划片,每个领导包保一片,实现精确、精准打击,提高破案率。对在案件查处中玩忽职守,致使辖区森林资源受到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在本次行动中推诿扯皮、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不移交案件、徇私舞弊、徇私枉法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四是切实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各县(区、管委会)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编制、公安、林业等部门,要及时解决森林公安局岗位空编人员问题,确保有人办事。五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市、县(区)均要组建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乡镇和各部门认真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还要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举报毁坏森林的违法行为,举报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对于明察暗访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依法惩处。如果哪个地方半年过去了,一个案子也没查,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六是利用新闻媒体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大张旗鼓宣传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效,要在全社会形成“种树护林光荣、砍树毁林可耻”的氛围。

袁俊杰要求,一要及时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汇报,认真研究落实会议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主导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氛围。二要准确把握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时间进度安排,加强统筹协调,有序组织开展行动。三要突出抓好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对于重点案件,要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拓宽信息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对投诉举报、媒体批露的案件要严肃查处,涉及公职人员的案件,要对当事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及今后的森林保护工作中,要采取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日常巡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要及时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决查处违反“六个严禁”和监管中的失职渎职、不管不问、大而化之等行为并进行曝光,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五要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从10月1日起,就进入新一轮的森林防火期,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紧张起来,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拟定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抓出成效,保障试验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上,毕节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和金沙县分别作了汇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