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森林公安局与周边县市开展跨区域警务合作

10.07.2014  11:07

      为进一步做好林区跨区域警务合作工作,提升林区跨区域警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共同维护区域森林资源安全,瓮安县森林公安局与周边6个县市建立了林区治安防范跨区域合作制度。

      该制度包括七个方面:一是共同搞好边界区域的法制宣传活动,教育群众遵纪守法,爱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充分利用“三情”四网等基础业务信息互联互通,建立社情民意联系点,布建特情耳目,并将边界林区自治联防纳入治安防范合作管理机制。

      三是严格落实跨区域信息共享、调处边界涉林纠纷、涉林案件、禁毒、防火等工作责任制.

      四是实行巡防联动,跨区域林区结合部地区,根据地理区位、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情况以及林区治安状况,联合建立开展全天候、全覆盖的林区巡逻防控网络,共同巡逻防控工作,形成堵截违法犯罪的快速通道。

      五是共同分析研判区域涉林违法犯罪的发案特点,治安动向和重点行业、场所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实行区域协同作战,  联合开展排查整治行动,联手遏制和解决突出问题,实现区域乱点整治一体化.

      六是建立区域涉林矛盾调解机构,及时排查化解涉及林区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对跨区域林区发生的涉林案件、群体性事件等,相邻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加强沟通,互相支持,共同开展调查处理,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七是按照跨区域案件的规律特点,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切实提高合力打击犯罪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