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森林公安局被国家林业局授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称号

17.02.2016  15:44

近日,国家林业局作出决定,对近年来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黔东南州森林公安局被授予“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黔东南州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先后组织开展了“雷霆行动”、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亮剑行动”等严打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省森林公安局通报,近三年来黔东南州森林公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力度一直保持在全省前列,2015全州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200多件,同比增长4.3%;共打击处理涉林违法犯罪人员3300多人,同比增加35.88%。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00多万元。全州森林公安机关涉林刑事案件立案数、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行政案件查处数均列全省第一位。森林公安目标绩效考核全省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