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派出所独立办公用房和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15.09.2014  17:24
 

近日,省森林公安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派出所独立办公用房和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报了近期国家发改委检查组来黔稽查我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并对全省森林公安派出所独立办公用房和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通报了基础设施建设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建设项目初设有甩项的情况;二是部分建设项目没有采取政府集中支付;三是部分建设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四是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投资概算;五是有少数项目未按时开工;六是个别项目推进困难,必须加快进度;七是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通知》强调,针对上述问题,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务必认真整改。一是要认真梳理。要结合本地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际,认真梳理是否存在上述问题,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二是要逐项整改。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要逐项进行整改,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三是要加强协调。森林公安派出所独立办公用房和机关业务技术用房涉及林业、公安、国土、规划等多个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争取配套资金,要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四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将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建立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奖惩等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基础设施建设是森林公安发展基石,森林公安派出所独立办公用房和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是我省森林公安基础实施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稳步推进。一是要高度重视。各级森林公安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专题研究本地本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林业局党组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二是明确责任。各级森林公安机构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没有取得任何进展的单位取消评先选优的资格。三是建立奖惩机制。要建立基础设施建设奖惩机制,对积极性高、项目进展快、基础设施好的单位在转移支付资金、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落后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