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推进“生态黎平”建设

12.04.2016  13:27

    新华网贵阳4月12日电(通讯员 杨秀治)“十二五”期间,黎平县围绕“生态立县”目标,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林业产业发展进程,强化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林业发展支持支撑体系,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资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十二五”期间,该县采伐限额蓄积量共362.5万立方米,2011年以来至今,该县实际审批采伐活立木蓄积量104.3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材95.5万立方米,非商品材8.8万立方米),实际采伐量仅为采伐限额的28.8%。

    二是征占用林地监管力度加大,依法使用林地意识增强。“十二五”期间,共办理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手续54 件,涉及林地面积510.2303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2579.07万元。

    三是森林防火力度加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实行由县委书记带头,四大班子成员分片负责的高位推动和责任追究机制,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组建森防应急分队50人,成立专业和义务扑火队共300支,人员1600余人,增强了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反应能力,森林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均远远低于5‰的控制指标。

    四是林业执法力度加大,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采取面上打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查处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十二五”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行动”、“清网行动”、“亮剑行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执法监督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等专项行动,共受理各类案件共1018 起,立林业刑事案件305 起,侦破277 起;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共 713起,查处 713 起。有力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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