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继伟解改革: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立法先行
期待已久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终于在2014年下半年的开端通过了中央高层会议审议。
财政部长楼继伟在近期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级官方媒体采访时,将税制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并在提到政府间事权划分时,除了重申“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的原则外,更清楚地阐述了充分考虑“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
距离1994年分税制改革20年之际,中国再次迎来新一轮财税体制整体改革,这项涉及了预算管理、税制、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改革任务,有望理顺目前较为滞后的政府间财政关系。
同时,财税体制改革也被视为中国改革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将关联到不仅是经济领域,还将涉及行政体制改革。有学者向记者解释,财政是“三分”财,“七分”政,意味着这个领域的改革难度“相当大”。
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其中首次明确了两个改革时间点: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
“今明两年是关键。”楼继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对于近年来高速增长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2014年5月份,中央有限开闸地方债券“自发自还”。
楼继伟表示,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还将继续扩大,同时要做好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探索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两项基础性工作。
在税制改革方面,楼继伟的表态延续了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圈定的税制调整方向,并更加明确了六大税种引领税制改革。
此次点出的六大税种,“营改增”即将向最难的金融业和房地产业拓展,按要求将于2015年完成,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则主要着眼于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涉及个人的两个税种——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因关系重大,中央推进极为审慎,立法先行。
房产税话题在连续“高烧”两年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房地产税要加快立法并适时推进,被认为将系统理顺房地产相关的一系列税费。
此次,楼继伟透露了具体负责部门“由人大常委会牵头”。而在6月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2013年决算报告时,楼继伟也曾表示,财政部“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
在财税改革中最被关注的中央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楼继伟没有回避,并反驳了中央财政集中度高的说法。
他认为,目前我国中央财政的集中程度并不高,国际上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都在70%以上,美国常规年份也在65%左右。
财政数据显示,近几年,地方如果加上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地方总财政收入已经超过全国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不过,“营改增”后地方缺乏主体税种,现有税种大量为流转税以及和土地相关税种,造成地方为了攒税收,投资经济、招商引资动力十足,或被房地产业捆绑了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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