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榕江县五措施确保水行政执法工作上台阶
近年来,贵州省榕江县水务局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围绕省、州、县依法行政的一系列要求和举措,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县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在全县编制紧缺的情况下,该县水务局主动与机构编制部门对接增编事宜,实现水政监察大队人员编制数达5个,基本满足了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二是为加大水资源司法保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该县水务局、县检察院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水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等协作机制,通过进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管,及时纠正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依法惩治涉水违法犯罪,并将实现常态化。
三是将河道非法采砂治理纳入该县“两河一江”环境整治和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先后关停了一批安全隐患大、社会影响大的非法违法采砂企业,为今后加大河湖专项执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四是同县检察院进行水生态环境破坏专项执法,协调县国土、海事、安监、环保、供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与邻县水务等部门实施跨县涉水违法案件查处和请求上级执法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等,通过加强部门上下联动,有力震慑了违法当事人的嚣张气焰。
五是邀请县法制办等部门知深专家进行执法工作业务培训,使全体执法人员受益匪浅,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由于措施有力,自去年以来该县共排查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场37家,完成水保方案编制20个,正在督促业主编制水保方案16家,办理取水许可换证10余件,全年共征收各类水利规费51.65万元,进行罚没及没收违法所得11.29万元,确保执法工作上台阶。
(贵州省榕江县水务局 : 龙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