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四措施”保护传承侗族大歌

17.09.2014  15:36

  榕江县通过四项措施,推进侗族大歌的保护和传承。

   开展对侗族大歌的抢救性收录工作。 自2012年启动侗族大歌数据库建设工作以来,共收录侗族大歌282余首,整理、注译70首,登记侗族大歌传承人32名。

   开展侗族大歌进校园活动。 在中宝小学、大利小学、宰荡小学等6所侗族地区学校建立了侗族大歌传承示范基地,并计划在古州镇、寨蒿镇、栽麻乡等8个乡镇的中、小学校推广实施。通过将侗族大歌编入音乐教程、组建校园侗族大歌队、聘请歌师进校传歌等多种形式,促进侗族大歌在年轻一代中得到传承发扬。

   编制出版榕江侗族大歌专题。 编辑出版侗汉文对照《榕江侗族大歌集》、优秀侗族大歌集《侗家爱水又爱山》。出版的以侗族大歌为主的侗歌专集《长大要当好歌手》成为榕江县民族音乐进课堂教材,并得到国家教委肯定。

   建立侗族大歌展演示范基地。 现已建立宰荡、加所、大利、苗兰村等4个侗族大歌传习基地,帮助恢复了12支侗族大歌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