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榕江县多项措施保护传承侗族大歌
09.10.2015 12:07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一开展对侗族大歌抢救性收录工作。2012年启动侗族大歌数据库建设工作,录入文字、录音、图片、视频等各类(包括汉字记侗音的手抄本资料,侗族大歌传承人档案)图文视屏资料。至今共收录侗族大歌282余首,整理、注译70首,登记侗族大歌传承人32名。
二开展侗族大歌进校园活动。成功建立中宝小学、大利小学、宰荡小学等6所侗族地区学校侗族大歌传承示范基地,并计划在古州镇、寨蒿镇、栽麻乡等8个乡镇侗族地区的中、小学校推广实施。通过将侗族大歌编入音乐教程、组建校园侗族大歌队,聘请歌师进校传歌等多种形式,促进侗族大歌在年轻一代上传承发扬。
三编制出版榕江侗族大歌专集。编辑出版侗汉文对照《榕江侗族大歌集》、优秀侗族大歌集《侗家爱水又爱山》;出版的以侗族大歌为主的侗歌专集《长大要当好歌手》成为榕江县民族音乐进课堂教材,并得到国家教委的肯定。
四建立侗族大歌展演示范基地。现已建立宰荡、加所、大利、苗兰村等4个侗族大歌传习基地,并帮助恢复12支侗族大歌队。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09.10.2015 12:07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