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开创村务监督多频模式

10.10.2014  13:46

    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村级监督管理,切实推动“纠风惠民”三到户工作,确保村级集体财产保值增值、集体资金的使用得到有效监管,近日,榕江县从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或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组干部中聘用112名监督员,创新村务“多个”监督管理模式。

    监督员将要履行的职责是监督村支“两委”在处置集体资产、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生态移民搬迁工程、“一事一议”工程、农村低保及其用煤补贴等一系列惠民资金的申报、审核和发放以及村支“两委”对重大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村级基层组织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此次聘用人员遵循组织提名和本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每村(社区)1名。监督员任期和乡镇党委政府任期同步,每届聘用期为五年,聘用期不得超过两届。监督员必须积极主动参与村级监督工作,并对所包(驻)村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杨兴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