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积极安排部署“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

09.06.2014  16:25

6月3日下午,榕江县“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在县政府1号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招商和商务局、县工商局、县供电局、县住建局、县卫生监督局、工业园区办等15个工作部门,王理先副县长主持会议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王理先副县长传达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严格环境监管措施的通告》,即“六个一律”的要求,并对《榕江县环境监管“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安排和部署。王理先副县长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榕江县实际和各自工作职责,严厉打击县境内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要坚决守住生态底线这一目标,为把榕江县打造成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态环境良好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小康县打下坚实的基础。

榕江县环境监管“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将重点清理整治重金属污染行业,严厉打击和关停兴华乡辖区的小型选矿企业;重点排查县城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是否有重金属排放企业,以及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分类)的企业和其它排污口;对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古州镇口寨村棉花地一带的小型机制木炭厂实行关闭;全面取缔在县城区域内型煤的加工、使用、销售,对规模以上的餐饮业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在建或建成已投入试生产的项目、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未通过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试生产或长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的,彻底解决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建非所批、久拖不验等问题;2014年9月30日前,将完成淘汰落后产能6300KVA硅锰矿热炉和6300KVA工业硅矿热炉各1台;逐步取消建筑工地水泥塔及混凝土拌合站,严禁建筑工地违反环评增设混凝土拌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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