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榕江强化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

14.10.2015  16:53

  

      强化政策留人。认真贯彻省、州和县级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新招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有关人才政策、制度。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到县内安排就业的,由县人民政府分别一次性补助每人安家费10万、5万元,同时提供一套周转房居住,并由县财政承担租金;非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到县内安排就业的,由县人民政府一次性补助每人安家费2万元;对有未婚夫(妻)或者已婚配偶是国家正式职工愿意调入县内工作且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由人社部门负责办理调入县对口相关单位安排工作。

  强化待遇留人。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和严格审批的原则,按《榕江县基层人才津贴实施方案》对符合发放范围及条件的人员进行落实。对基层党政人才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按200、800、1000元的标准发放基层工作津贴。

  强化感情留人。对引进的人才进行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主动与他们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困难,从多方面入手,特别在户口,子女入学、配偶工作调动等方面给予解决。

  强化环境留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宽松的工作环境、宜居的生活环境、人本的服务环境,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和人才选拔机制,形成人心向往的“人才之家”。截止2015年上半年,全县已经投入4581万元在乡镇建设保障性住房778套,建筑面积33235平方米,改善基层人才居住条件;不断完善“赛马不相马”的人才选拔机制,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勇于把人才放到重要岗位锻炼,是他们感到有干头,有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