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新农合二次补偿惠民利民
17.12.2015 18:49
本文来源: 计生委
本网讯 “出院时,新农合报销了7万多元,出院后,现在又领到了二次补偿,党的政策是越来越好了。”12月16日,收到10869元新农合二次补偿的榕江县古州镇大十字社区农民林顺祥激动的告诉笔者。
今年7月,51岁的林顺祥因脑出血住进榕江县人民医院,8月转院到省人民医院治疗,共产生住院费142685.6元,出院时新农合报销了77208.42元,出院后他申请了二次补偿,近日,10869元新农合二次补偿打进了他的一折通。
和林顺祥一样,榕江县最近有2776人领到今年第一阶段的新农合二次补偿共计499.5万元。
新农合二次补偿是对已获得住院补偿的参合患者进行的再次补偿,目的是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率,减轻参合患者大病医药费用负担。其补偿对象为2015年享受过住院补偿、且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达3000元以上的参合患者,补偿比例为35%。对个人已获补偿累计达20万元的不属于本次补偿范围人群。
据悉,榕江县新农合二次补偿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出院时间为1月至9月的为第一补偿阶段,补偿金发放时间为12月;出院时间为10月至12月的为第二补偿阶段,补偿金发放时间为2016年1月至4月。
(编辑 黄兰)
本文来源: 计生委
17.12.2015 18: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