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专项调研

22.01.2017  13:34

        1月11日至13日,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抽调人员组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专项调研工作组,赴黔东南州、铜仁市和贵阳市,就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开展专项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深入到各地地税征收分局实地了解用人单位申报、缴纳保障金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州和县市区地税、财政、残联、人行相关工作人员对按比例就业审核和保障金征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的来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和《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黔财非税〔2016〕57号)文件出台以后,我省各地高度重视,财政、残联、地税、人行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政策宣传、按比例就业审核、保障金征收、督促各用人单位参加按比例就业审核和缴纳保障金等方面,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在时间短、任务重、政策变化大的情况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严格按新规定开展了2016年按比例就业审核和保障金征收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同时,由于征收方式改革和征收力度不断加大,要求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增多,进一步发挥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在调研过程中,各地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地税和残联的协调、加强对用人单位缴纳保障金的督查、完善保障金减免缓程序、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带头缴纳保障金等,让用人单位更主动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好国家扶持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同步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