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深知毒害报警 瘾君助警缉拿毒贩
人民网洪湖3月18日电 3月17日,一位吸毒者母亲刘女士到洪湖市公安局滨湖派出所对所长王向彬说:最近,她儿子给她写信告诉自己强制戒毒有效果,身体比吸毒前好多了。为此,刘女士很高兴,专门来派出所感谢民警将她儿子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使她儿子获得新生。
李某,现年25岁,洪湖市城区人,因其父母早年离异,跟着母亲生活,李某从小不好好读书,长大后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因交友不慎,误入毒友圈,经常在家吸食毒品。刘女士看到儿子吸毒成瘾,无可奈何之下,便向滨湖派出所报警要求将儿子进行强制戒毒。
2014年年底,滨湖派出所民警将洪湖市新堤城区玉沙路某公寓里吸毒的李某抓获并传唤到派出所调查。当时,李某的母亲刘女士和儿子一起到派出所,配合民警做儿子远离毒品的思想转化工作,李某的母亲声泪俱下地讲述了儿子吸毒后给家庭和儿子本人带来的灾难。刘女士介绍说:近年来,她退休后,因经济困难,一直在城区餐馆打临工,维持她和儿子生活,当她有一天发现儿子吸毒后,如晴天霹雳,她向儿子苦苦哀求不沾毒品均无济于事,眼看与儿子同龄的邻居孩子都结婚成家生小孩,而自己儿子不争气,因吸食毒品造成不能结婚生孩子的状况,且儿子的身体越来越差,有时因不给钱儿子买毒品还遭儿子暴打,心理苦不堪言,于是,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她想到了报警,恳求警方挽救她的儿子。
在李某母亲讲述这一辛酸故事后,指导员叶汉生、副所长蔡明健举案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李某振聋发聩,在思想上引起了共鸣,于是,李某不仅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长期在家里吸食毒品的违法事实,还决心痛改前非去戒毒,同时愿意配合民警抓住长期给他提供毒品的贩毒人员。
2014年12月29日晚上11时许,在李某的配合下,该所民警在洪湖市新堤街道玉沙路某公寓,成功将一名贩毒人员刘某某(男,27岁,洪湖市城区人)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毒品麻果40颗、冰毒10包,经审讯,刘某某对其这次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移送起诉。(吴道敏 余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