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民族工作“三项经费”自2016年起将每年增加400万
17.07.2015 19:07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意见》明确,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民族乡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民族乡村产业发展、民族教育等方面。同时,贵阳市还将加大协调中央和省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增加对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等的投入。
《意见》要求,各区(市、县)政府要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实现民族“三项经费”的适当增长,增长幅度不得低于本区(市、县)当年财政增长水平。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17.07.2015 19:07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