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七星关区法院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18.04.2016  18:25

    4月14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发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宋某对申请人王某实施家庭暴力,保护令送达后立即执行。

    据介绍,家住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吉场镇某村的王某,与宋某于2003年认识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了三个子女,夫妻两人长期在深圳务工。因为家庭琐事,宋某长期对王某进行辱骂、殴打,甚至剪烂被子不让王某睡觉,王某苦不堪言,但为了孩子,她只得默默忍受。

    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王某获悉后随即向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求,该院于4月14日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宋某承认了对王某长期实施家暴的事实。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当场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立即执行。(彭纪 记者 张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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