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价监局全面完成2014年商业银行专项检查工作

09.04.2015  12:28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我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黔价检﹝2014﹞7号)及《贵州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关于印发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商业银行部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受贵州省物价局指派,毕节价格监督检查局组成检查组,于2014年3月3日开始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的营业部及8个支行。经查实,该公司无服务事实收取常年财务顾问业务费、捆绑收取投融资财务顾问业务费,违价金额203.41万元。目前,案件已经处理完毕,共清退违价金额188.41万元,罚款119.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00万元。经济制裁总金额322.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