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全省营造林推进会议精神
今年是毕节市历史以来造林任务最多的一年,全省2015年造林任务1020.86万亩,其中毕节市205.41万亩,占全省任务量的20%以上,除去去冬今春已完成的项目外,今冬明春建设任务达179.66万亩,加上补植补造,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绿色毕节行动的顺利开展,结合12月24日全省营造林推进会精神,毕节市林业局于12月25日及时组织全市10县(区、管委会)林业局长、分管营造林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局机关各科、室、站、所和基层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70余人召开全市林业局长会议,集中学习了全省营造林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毕节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安排,提出了“五强化六把关”措施,狠抓今冬明春营造林工作,确保在2016年春节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五强化”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营造林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动摇,及时解决营造林技术指导力量不足等问题,配齐配强配优营造林工作人员,对造林绿化工作要舍得花时间、花精力、花资金,做到重点工程亲自指挥、工程进度亲自调度、工程质量亲自督查,确保造林绿化工作高效推进。二是强化督查考核。要切实执行“三天一快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年终一总评”的动态跟踪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及时制定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联合督办督查和实绩考核部门开展督办督查和动态跟踪考核,使用好督查考核结果。三是强化机制创新。要继续执行四到乡、先建后补、订单育苗等造林绿化新机制,积极培育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从事造林绿化,鼓励和支持农户将林地、坡耕地向企业、专业协会、合作社、种植大户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合作社+村委会+基地+农户”、“农协会+村委会+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四是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毕办发电〔2015〕128号文件要求,各县(区)林业局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资金到位兑现不好等问题,落实市、县财政出资资金。要按照“任务、责任、资金、考核”四到乡的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划拨到乡(镇),对完成建设任务通过检查验收合格后要按照“先建后补”有关要求,兑现第二批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资金足额兑现到造林主体。五是强化示范引领。继续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景区公路等交通要道沿线以及江河源头、河流两岸、湖库周围和城镇、工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周边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基地,通过典型示范,推动营造林工作提质升级。
“六把关”即:一是把好作业设计关。造林前一定要将造林任务、树种、造林技术措施等落实到地块、小班,做到图、表、卡、书与实际一致。二是把好整地质量关。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整地,坚持先整地、后造林不放松,为植苗打好基础。三是把好良种壮苗关。严格执行苗木产地检疫、林木种苗生产和种苗质量检测制度,把好种苗生产、调拨和使用三个环节的质量关,坚决杜绝使用劣质苗。四是把好栽植技术关。造林前期要集中主要技术力量,深人造林第一线,划片包干,跟班作业,加强栽植技术指导和服务,对不合标准的造林要坚决予以返工。积极推行“责任不落实不栽、整地不合格不栽、苗木不够标准不栽、技术人员不到场不栽、不组织专业队不栽和栽植责任到位、技术人员到位、栽植标准到位、管护措施到位、奖优罚劣到位”的“五不栽”、“五到位”等有效做法。五是把好检查验收关。造林后要根据作业设计和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标准和规定,对造林作业数量、质量,实行严格的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要加强对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和检查验收人员的监督,严肃检查纪律,确保检查验收公平、公正地进行。六是把好抚育管护关。狠抓造林后的抚育管理,及时对新造林进行松土、锄草、培土、扶正、修枝整形和补植补造工作。认真落实幼林管护责任制,积极做好林业法规的宣传,建立健全林木管护体系,做到“种苗下地、管护制度出台、护林员上岗”。 要认真落实退耕还林地套种矮杆作物、实行以耕代抚的基本要求,严禁套种玉米等高杆作物,严禁荒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