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毕节市委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委《意见》

03.11.2014  16:08

      10月31日,中共毕节市委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会工作。市委副书记胡吉宏主持会议。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21家单位负责人和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陈明江作汇报发言,传达省委《意见》精神,提出需要请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一是加强市总工会机关队伍建设,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二是解决各县(区)开发区设置总工会及配备专职工会主席、明确职级待遇、配备专职工会干部;三是机关、全额事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财政代扣;四是加快推进市工人文化宫建设中有关项目计划、土地规划和划拨等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炳荣说,工会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各级工会要倍加珍惜良好环境,紧紧抓住黄金政策机遇,乘势而上,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意见》,推动全市工会工作上新台阶。

胡吉宏指出,近年来市总工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工作有力度、有亮点、有特色,省总工会和市委、市政府对市总工会的工作是给予肯定的。他强调,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这次省委出台的《意见》,在贵州工运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工会组织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广大工会干部职工思想,要继续深入开展工会“五大行动”,围绕打造毕节试验区升级版,凝心聚力、提升干部职工素质,依法做好维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毕节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贡献智慧和力量。

胡吉宏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握省委《意见》的科学内涵,同心攻坚,唱响经济社会建设大合唱。与会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对市总工会提出的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要拟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报市委、市政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