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城乡低保提标4月必须兑现
昨日,贵州省民政厅下发《关于抓紧抓好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及提标工作的紧急通知》,吹响民政兜底脱贫春季攻势冲锋号。
“这个通知旨在落实省委、省政府2017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令。”省社会救助局副局长尹秀钰介绍,各地要把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和提标工作作为民政部门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的重要内容,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贫困人口,发挥城乡低保兜底脱贫功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搬迁到城镇区域且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纳入迁入地城市低保保障。今年1月实施的城乡低保提标,各地要确保在4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1—3月新标准与老标准之间的差额。
同时,各地要全力查纠“漏保”、“死人保”、“违规保人不保户”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以收入核查为核心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确保城乡低保制度公平公正。
根据相关要求,各地要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加大资金投入,用好用活国家资金整合政策,保障城乡低保提标所需资金。按月动态更新低保数据,打造数字救助、阳光救助。(记者 曾秦)
今年贵州省低保标准
“十二五”期间,贵州每年都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十三五”期间继续每年提标。
2017年,全省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
一、全省城市低保方面
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561元/月,平均增幅达10%。其标准划分为3个档次,具体为:
第一档,贵阳市各区、贵安新区,每人每月641元;第二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各县(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每人每月600元;第三档,其余县,每人每月532元。
二、全省农村低保方面
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3580元/年,平均增幅达15%。其标准划分为3个档次,具体为:
第一档,贵阳市除南明区和云岩区以外(这两区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的8个县(市、区)、贵安新区,每人每年3840元;第二档,六盘水市各县(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每人每年3612元;第三档,其余县,每人每年35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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