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
10月31日,省民政厅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对省民政厅机构改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仕文主持,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局)、省老龄办机关各处、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刚刚闭幕的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是在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是全省各级做好机构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省委书记孙志刚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做好机构改革和当前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在省政府党组扩大会上,对全省政府系统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冯仕文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全厅上下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民政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始终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涉及民政机构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责任。要对标党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和省政府党组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意识,按照《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抓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以高质量的改革成效诠释对党的忠诚、对总书记的感恩。
冯仕文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省民政厅机构改革始终,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委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抓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决不能自行其是、擅自行动,更不能搞变通、拖延改革。厅党组成员要牵头挂帅,靠前指挥,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厅机关各处(室、局)、老龄办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对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巩固发展省民政厅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冯仕文同志在讲话中要求,此次机构改革省民政厅划出的部门较多,不少同志要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大家要正确对待岗位职务调整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大家无论在民政系统工作时间长短,都对全省民政工作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民政工作充满了依依不舍之情,希望继续保持和发扬良好的工作作风,站好最后一班岗,尽职尽责;大家要把民政厅好的传统、好的作风带到新岗位上,根据新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履好职、尽好责,树立好形象,在新的岗位上书写人生更精彩的篇章。工作岗位没有变动的同志,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政治生态,一如既往的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责任,为新时代民政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