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2019年第03号)

28.08.2019  17:12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等社会组织:

经立案调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等10个社会组织(名单附后)未参加2017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本机关对你们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本机关已采用邮政特快专递向登记地址投递《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仍未能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贵州省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佳希

电话:86832008

附:公告送达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社会组织名单

1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2

贵州省民族法学研究会

3

贵州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

4

贵州省绿色生态发展促进会

5

贵州省建筑劳务企业协会

6

贵州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商会

7

贵州天力电脑技工学校

8

贵州兴绿洲水禽研究院

9

贵州智诚文化旅游创新研究院

10

贵州毛毛虫教育资助公益服务中心


贵州省民政厅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