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八省区去年国内生产总值增至6.4万亿元
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十一五”以来,中央累计安排民族八省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5.3万亿元,有力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10年至2013年,我国民族八省区国内生产总值(GDP)从4.2万亿元增加到6.4万亿元,人均GDP从22196元增加到33711元。
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国家编制实施了“十一五”“十二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和《少数民族事业规划》三个国家级专项规划。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5日举行发布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罗黎明到会介绍三个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罗黎明介绍,“十二五”《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主要针对总人口在30万以下的28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进行扶持,重点集中在211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2011年—2013年,中央和地方共安排专项资金48.25亿元,实施各类项目6764个。到2013年底,2119个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179元,比2010年增长47%。其中如京族、赫哲族、高山族、锡伯族、裕固族等的聚居村人均收入超过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我国有陆地边境线2.2万公里,与14个国家接壤,有1.9万公里在民族自治地方;边境地区国土面积212万平方公里,有边境县136个,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县107个;边境地区人口约2300万,其中近一半是少数民族人口,有30多个民族跨境而居。由于历史和自然地理等原因,边境地区的发展与内陆地区相比,差距较大。据罗黎明介绍,《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实施以来,国家明显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扶持力度,仅“十二五”前三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65.11亿元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累计下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77.5亿元。2013年,136个陆地边境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097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58%,高于全国增幅2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9168元和7580元,比2010年分别增加6108元和2749元。
罗黎明介绍,《少数民族事业规划》共提出促进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事业、繁荣民族文化、巩固民族团结、加强人才队伍、完善政策法规、扩大对外交流、构建服务体系等8个方面的任务,规划的有效实施,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从2010年至2013年,我国民族八省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4236元增加到6579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从15926元增加到226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