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民宗委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

24.08.2018  11:23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2018年8月20日至22日,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金安江同志率队赴六盘水盘州市、安顺市针对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和《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金安江在座谈会上。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镇宁自治县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座谈会现场。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六盘水盘州市淤泥民族乡中学、岩博酒业公司、麻郎桎民族特色村寨和安顺市西秀区、杨武民族乡实地查看了自治县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双语”教学、民族村寨建设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并在安顺市、镇宁自治县和盘州市淤泥乡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乡贯彻实施“一法两规定”和《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汇报,了解省级财政对自治县和民族乡补助资金落实、民族乡享受建制镇待遇、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减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