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步伐

21.11.2014  19:14

  将贵州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确保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

  2014年,贵州省进一步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步伐,省委、省政府将建设示范区工作纳入全省年度重大专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省直42个部门把加快示范区建设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研究制定了支持民族地区建设示范区的政策和措施;9个市、州结合实际制定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市(州)实施意见和细化方案。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省政府又将示范区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抓手,采取四个“相结合”加快推进步伐:一是与全省“五个100工程”项目建设紧密相结合,在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和100个产业园区建设布局中,民族自治地方小城镇和产业园区分别占全省规划的50%和48%。二是与重点保障和改善各族群众的民生相结合,紧扣民生抓发展,重点抓好就业和教育;发挥资源优势,重点抓好资源开发和保护生态。三是与扶贫开发相结合,重点抓好连片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四是与加强民族自治地方改善基础条件相结合,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外开放,着力把中央的政策动力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内生潜力有机结合,形成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