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文化宫学习《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

15.06.2017  23:23

  为更好地抓好全省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宣传与展示、收藏与整理,近日,贵州民族文化宫(省民族博物馆)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

  会议认为,《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后简称《条例》)是保障和促进全省民族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根本。《条例》明确:“民族乡保护和发展专项规划,应当符合民族乡实际,突出绿色发展、产业发展和文化保护,体现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民族传统文化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生态环境良好的民族乡,可以申请命名为民族文化生态示范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族乡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族乡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等,都为贵州民族文化宫(省民族博物馆)更好地做好全省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宣传与展示、收藏与整理、研究与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会议强调,贵州民族文化的根在下面,其传承与保护、宣传与展示、收藏与整理、研究与创新重点在基层,关键民族乡和民族村,民族文化工作者必须要把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工作目光要聚焦基层,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一线,依托贵州大数据的资源优势,抢抓大扶贫的契机,发掘更多的民族文化“钻石矿”,创新和培育更多的民族文化“智慧树”和精品品牌,为精彩讲好贵州的民族故事和着力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