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村寨保护条例》将出台

08.10.2014  15:03
  为加快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步伐,集中财力重点对民族文化村寨的保护开发建设,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提出了《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村寨保护条例(草案)》,已经县人大常委会三次讨论,并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有望年内出台。

  近年来,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为加强辖区內民族文化村寨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县委、县政府加大对民族文化村寨基础设施和民族文化保护的投入,申报了一批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名村名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民族文化村寨由于保护、管理、规划、投入和执法不到位,民居建筑风格不同程度遭到了破坏,全县90%以上的民族村寨,乱搭乱建严重,木楼结构、砖混结构房屋混杂,甚至有个别民族文化村寨的民族特建筑己全部变为砖混结构房屋,一些文物遭到人为毁坏,民族工艺流失,精神文化衰退,目前,仍保留较好的民族村寨廖廖无几,唯一独特的民族文化宝贵财富将面临流失。《条例》的出台将为打造民族品牌,发挥民族文化村寨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