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是贵州宝贝”特别报道
吴大华 (省社科院院长、研究员)
近年来,世界各国逐渐重视对民族文化,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过多年的不懈探索,通过法律手段的保护是各国公认的、最为稳定有效的保护方式。所以,各国都纷纷制定和颁布相关保护法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初步形成了一套法律法规的保护体系。但在执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行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力度不够;二是法律的落实和执行不乐观;三是对传承人的保护制度不完善。
建议:充分利用法治手段,推动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首先法制保障要确定几个原则,一是保护优先兼顾开发的原则。单纯强调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在理论上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实践中会寸步难行。由于长期以来通过行政性的保护投入,对政府财政支出是一项严峻的考验,因此世界各国在面对这一问题上,都是以保护优先兼顾开发的原则,吸引各方资源投入到保护工作中来;二是要充分保护传承人的原则。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传承人队伍的建设,为传承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三是提高公众参与保护意识的原则。要加强民族民间文化的法律保护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成为保护的重要主体,强化民众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意识,让民族民间文化走上法制化轨道。这样才能更好地获得长远的生存和延续的空间。
加强法律体系的建设。从国家的层面来说已经有《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保护法》等,从地方立法来说,地方法规的出台要突出当地民族和地方特点。贵州先天的多彩民族风情孕育了大量的民族古歌、民族习俗、民族工艺、民族服饰等民族民间文化,这些民族文化是贵州民族精神、道德传统、个性特征,以及凝聚力、亲和力的载体,是发展先进文化的基层根基。所以,在制定地方法律法规时,要注重地方特点;要建立法律法规实时跟踪的评价机制,改变过去重立法、轻实施的现象,以便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带来的社会效果。
刘庆鹰 (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原总经理、贵州报业协会会长)
我省多姿多色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要在全省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全方位、多角度调研,更好地摸清民族文化资源的家底,从深度、广度上继承与传播,挖掘与使用,使我省民族文化的瑰宝更加璀璨夺目。
建议深入调研、解剖“麻雀”的工作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开放式调研。即调研是敞开的、大跨度的、纵横延伸的、与外界交换着的,而不是局限的、保守的、封闭的。这不仅仅是民族文化资源的调研方法问题,而且是民族文化资源的调研思想、调研方向问题。相信只要我们在民族文化资源的调研上,不断拓宽信息渠道,开阔思路,加强横向、纵向的联系与比较,善于借鉴兄弟省区的经验,善于集合自身实际扬长补短,就一定能够拿出更像样的东西和更有成效的办法。二是追踪式调研。只有通过追踪式调研,完全地摸清了事物的真相,实实在在地掌握了事物的全貌,才可能不断地给上级组织提出供组织参考的有充分依据的科学建议。三是超前性调研。所谓超前,就是既要有传统意识,又要有与时俱进的观念和国际视野。近些年,省民宗委等部门在超前调研的基础上为推介贵州民族文化精髓,坚持开放性和多样性,在保留原生态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干得风生水起,颇有建树。四是协调式调研。我省民族文化资源遍布全省各地,这就需要通过协调和调研,不断的沟通、协调、引导、调整、调度,让大家在全省一盘棋的总方针指导下,围绕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的总目标、着眼点和着力点,相互扶持,各展所长,不断形成传承和传播贵州民族文化的向心力与推动力,按照陈敏尔书记的指示精神,众志成城把贵州民族文化的这池春水搅得更活,谱写民族文化的新乐章。
杨昌儒 (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教授)
省委书记陈敏尔同志多次指出,民族文化是贵州的宝贝,要搞好传承和传播。民族文化是宝贝这一提法,通过通俗而形象的比喻,意味着民族文化对贵州民族地区与当地民族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民族文化也因此而成为贵州与外界进行交流的重要筹码,特别是作为中国少数民族众多的西部省区之一,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传播,直接决定着贵州民族地区与当地民族发展的前景。
何为民族文化?所谓民族文化通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国家民族的民族文化;二是指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这是中国当代语境下的表述。事实上,正确的理解一是指以国家为背景的民族文化,如中华文化、法兰西文化、印度文化等;二是指以民族为背景的民族文化,如汉文化、苗族文化、布依族文化等。21世纪,大数据的出现扩展了传统的信息处理路径,通过与传统民族文化传承方式的结合,大数据补充了传统文化传承方式的不足,确保了民族文化资料的详实全面细致。文化存量的大小决定了文化传播的效果,应强化民族文化的资本意识,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民族文化的调查研究,对贵州各民族的文化内容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建立信息库,对民族文化进行传承,与此同时通过对区域间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比较研究,在区域间进行相应的文化传播,对文化贫困地区进行文化培植,甚至可以实行,区域或者社区联盟的策略,强化民族地区的社区联系和文化联系,从而加快贵州各民族间的文化发展。
总之,民族文化是贵州跨越发展的一项重要资本,民族文化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的传承与传播。在民族文化的发展中我们应该正确的认识到,民族文化这一宝贝的特殊价值,不仅要积极挖掘,发现民族文化,不断为贵州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传播创造各种宣传平台。只有守住民族文化这个宝贝,搞好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传播,才能强化民族之间,区域之间的文化联系,不断推动贵州民族文化走向外界,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谢彬如 (省文化厅原副厅长)
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有三种现象,一是支持保护和抢救,但是有很大一部分民族文化还是活着的,仅仅靠保护和抢救是不行的。如云南白族的服饰,现在依然还有新的创新。二是民族文化是发展的,民族文化不能脱离根。三是传承的时候不能故步自封,停步不前,要结合现代和民族时尚来发展和传承,体现各民族的特点,最有效的保护是市场,市场有需求就能更好的推动保护,青岩古镇的发展历史就能很好地体现这个问题。
在传承的基础上,发展好、挖掘好民族民间文化,将成为贵州的宝贝,也会成为中国的宝贝。由于部分少数民族是在逐步迁徙至贵州的,贵州地理环境因素受外部影响小,使得这些民族民间文化保留了部分少数民族发展的历史倒影,是填补这些民族历史的重要片段。
我认为近期民族民间文化应用得好将带来的几点影响。一是贵州旅游的发展,虽然以民族民间文化为依托的旅游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在今后正确的引导下,能够解决旅游业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随着这些产业的发展,我省的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了有效的调整,从单一的粮食生产向多元化发展;二是旅游业的发展,为民族民间文化工艺品的发展预留了足够的及空间,也为今后第二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文化资源基础;三是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直接提供了大量的优质工作岗位,减少了人口流动性,也为减少留守儿童老人做出了很多的贡献。
何光渝 (省文联原党组副书记、原副主席,文艺理论家协会主席)
我讲几个观点:一是近几年我省对民族文化发展的工作方面,还是做了很多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失误;二是在对待民族民间文化的问题上,历史留给我们的记忆有两种,一是珍爱和保护的传统,一种是侵蚀和破坏的传统,对两个传统都要正视,不能片面地看这个问题;三是对民族文化必须要怀有一颗敬畏之心,特别是决策者,不要做败家子也不是做守财奴。就目前的情况看,主要是民间的人际传播和官方的大众传播,两者都有优势和劣势,目前的状况是民族文化的传播失衡比较严重,重开发轻保护,民族文化低俗化情况严重。有些媒体为了猎奇性和倾向性,在传播中产生了一些负能量,这样的状态需要反思。在民族文化传播上应该采取分阶段,两步走的有效路径。一个是在民族文化传播的初期,要依靠大众传播,大众化,产品化的传播理念,使社会大众了解民族文化;二是要在第一个阶段的基础上,在受众知晓的基础上,回归到民族文化的本身,将深入的民族文化传播给他们。在新媒体时代的今天,我们还要加强新媒体传播的课题研究,利用好平台做好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播。
王德文 (省音协副主席、国家一级作曲、省文化厅副巡视员)
陈敏尔书记在多次会议、多个场合指出:“民族文化是贵州的宝贝,要提高传承和传播”,这是书记对我省省情系统调研和分析后,从战略的高度得出的正确结论。结合近几年在开展“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工作了解到的情况,我建议:一是制定《2017—2020年贵州省民族文化传承传播与发展利用行动计划》并以省委省政府文件下发。该计划主要包括传承、传播和发展、利用目的意义,主要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单位、分步实施计划等内容。二是将民族文化传承传播与发展利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绩效管理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民族文化传承传播、发展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长期来一直纠结于保护与开发的矛盾中,成了我省的老大难问题。俗话说:“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政府就是老大,只有政府出面才能解决问题,通过政府的资金支持、政策扶持,我相信,有主要领导的重视,有至上而下的统一认识,通过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省民族文化定能更有效地传承传播,民族文化的资源优势也一定会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促进贵州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罗运琪 (省文化厅原机关党委书记、贵州地方戏研究会会长)
贵州,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富集,千姿百态,蔚为大观。其中绝大部分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我省已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5项140处,省级项目561项(处),普查收集到的线索更达到30000条之多。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传统文学、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到传统礼仪、节庆、技艺、医药和历法的所有类别。通过对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分析我们发现,除茅台酒制作技艺、花灯剧、黔剧以及传统医药等少数几个项目外,贵州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项目都来自于少数民族,且都分布于星罗棋布的传统村落之中,少数民族文化、传统村落是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载体。
在民族文化传播中,要正确阐释民族文化的内涵。每一种习俗的形成,都经过上百年积累,凝聚了这个族群的情感和价值。面具戏是贵州许多少数民族都有的一种戏剧形式。在文艺作品创作中要处理好非遗项目与作品的关系,若把非遗项目等同于作品,就会束缚手脚,这也不敢动,那也不敢改,生怕别人不承认。反之,若只有民族文化的外壳而无内涵,也是要失败的。
二要处理好民族特色和大众化的关系。西藏民歌的传唱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乌兰托亚、容中尔甲、央金兰泽、才旦卓玛、降央卓玛等一批藏族歌手,把藏族民歌唱遍全国,很多歌非常普及。我们的侗歌为什么就唱不开呢?症结在哪里?语言和歌手可能是主要原因。
三要处理好创新和保护的关系。任何文化都是在创新中得到发展。民族文化也是这样,如果不吸取先进文化的营养,故步自封,最终会被淘汰掉。民族文化应该在开放中保护,在开放中发展,只有这样,我们的民族文化才能获得永久的生命力。
吴建伟 (省文化厅原副巡视员)
贵州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但民族和民间文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间文化是民族和民间社会有代表性的文化,其特点是文化传递和传播方式通常是口传,如民歌、民间传说等,民风和民俗有较强的传统性和保守性,一般以区域为社会单位。
目前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传承面领着严峻的挑战。一是工业文明和信息文明的发展,使得民族民间文化面临着快速消失的困境。二是乡村旅游的无序开发和低劣的商业演出的无序状态,使民族民间文化面临转基因和变异的挑战。三是随着地球村形态的日益凸显,各种文化无声的渗透,人们的生活习俗在悄然无声的发生着变化,这也是一种严峻的挑战。
有几点建议。一是建议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把省委书记、省长陈敏尔对贵州民族民间文化开发传承等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形成贵州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若干意见,下发各级党委、政府执行;二是贵州民族民间文化面临着种种挑战,要抓好抢救性的保护工作,对于那些濒危的民族民间文化,要组织专业人员,运用科技手段把其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下了,保存好。对于其他典型的,地域性和浓郁民族性的民间文化,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达到活态保护;三是要正确的认识抢救、传承与保护的关系。实施抢救性保护是第一位的,传承和传播是第二位的;四是建议把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列入我省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中。纳入这一考核目标中,今后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将会有坚实的政策保证、资金保证,确保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