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族歌舞团与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签订联合办学协议

07.05.2015  17:13

  为更好地挖掘弘扬贵州民族民间歌舞,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资源配置,5月6日,贵州省民族歌舞团与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

  协议主要规定了双方在民族音乐、舞蹈传承与研究(表演),民族音乐舞蹈编创,大型活动展演等方面的合作事宜以及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按协议规定,贵州省民族歌舞团主要负责协助音乐舞蹈学院制定各专业培养计划,并承担实训课、表演课、部分专业课、选修课的教学,以及节目编创和展演工作。

  双方的合作是对贵州民族文化传承与人才培养方式的有益尝试。通过深入合作,将进一步加强贵州民族文化特色班办学能力建设,同时培养出更多高质量的歌舞表演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