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族研究院传达学习《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

06.09.2017  11:36

  9月5日,贵州省民族研究院传达学习《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

  会议认为,《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颁布实施,是我省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重大举措,是我省加强和改革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是我省民族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对做好新形势下民族乡保护和发展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和同步小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深入到全省民族乡,认真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积极申报关于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课题,争取立项,扎实做好民族乡的研究,在研究上多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