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水务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为深刻吸取织金县“7·21”沉船事件教训,抓好中小型水库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切实降低水上交通安全风险,7月30 日,黔西县水务局印发《通知》,对全县中小型水库等水利设施开展为期5天的水上交通安全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着力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一是要抓好水库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对全县小Ⅱ型及以上水库水上交通安全工具进行排查,严禁“三无”船舶在库区航行,严禁水库自用船只超员超载,严禁水库巡查船只搭载无关人员,严格查处库区船只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水库管理,严禁不具备航行的水库有船只通行;二是要抓好汛期水利安全排查。认真按照汛期各类水利设施安全度汛要点,落实防汛主体责任,继续抓好汛期水利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三是要抓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各类在建水利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落实情况,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及现场危险源公示监控情况,度汛方案和防洪预案编制情况;四是要抓好城乡供水安全的排查。重点对城乡集中式供水水源的水质、供水管道、抽水设备、输电线路、机房、水坝等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五是要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严厉打击河道内非法采砂等行为,加大对河道采砂的日常监管与巡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六是要抓好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要对水能开发、项目审批、资质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手续严格把关,对“四无”电站进行清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安全度汛措施以及应急抢险预案。
《通知》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继续保持水利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形势,杜绝因监管不到位而引起的涉水安全生产事故。
(黔西县水务局 胡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