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水利局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4.07.2014  10:32

一是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运转机制,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强灾情统计和核实。目前,全县水利基础设施损毁塘坝7座,机电泵站电机及配电柜损毁2套,灌溉渠道垮塌323处、124.37km,堤坊及护岸12处500余米,需要修复资金约1500万元。

三是加紧编制损毁设施恢复重建方案。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并邀请编制单位编制水利设施损毁恢复重建技术方案,科学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四是积极筹措恢复重建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灾后建设资金,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清淤等恢复重建工作,恢复灌溉供排水设施,保障生活、生产正常需求。

五是本着先急后缓,民生优先原则开展恢复重建。坚持按照涉及安全、饮水、大型灌区、高效示范园区及生态用水的层次依次有序开展水利设施恢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