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积极推行水利改革促发展今年以来,兴仁县水务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按照水利部及省州部暑安排,积极推行水利改革,加快水利改革步伐,各项水利改革在全面展开。

26.09.2014  15:27

      今年以来,兴仁县水务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按照水利部及省州部暑安排,积极推行水利改革,加快水利改革步伐,各项水利改革在全面展开。

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在今年已全部完成,水库管理体制目标全面实现,小2型以上水库实现了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组建了11个水库管理所,18个乡(镇、街道)水务工作站完成了规范化建设,抗旱排涝服务队积极开展服务,防汛抗旱应急分队,发挥了应急抢险救灾的重大作用,村组用水管理协会逐步建立,雨露水电公司、供水总公司拓展了农村供水管理业务。

二是投融资体制改革。组建了兴仁县雨露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水利建设的平台,承担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的任务,正在向银行融资3亿元,作为水库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县财政2014年筹集水利建设资金1100万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进社会投资参予水利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三是水价运行机制改革。已启动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大部分实现了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有偿使用,以水养水,逐步实行水价核定,水商品的意识逐渐深入大众。

四是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三条红线”规定,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严格取水许可,严格控制河湖排污口。搞好水环境治理,饮用水源保护,以加强水资源保护确保民生与发展。

五是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是2014年的主要水利改革工作,兴仁县作为全省11个试点县之一,预计在9月完成百德、李关、城南3个试点乡镇办改革,2015年6月完成全县改革,以作为全州的示范。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所有水利工程明确产权、管理权,使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范,效益得到发挥,群众得到实惠。通过几项改革,我县逐步建成了水资源、水工程良性运行的管理体系,提升了水利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兴仁县水务局 杨再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