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水务局到关岭县调研督促水务工作
9月12日,市水务局副局长黄恒建带防汛科、改革办相关人员到关岭县调研督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县水务局局长王德谷、副局长腾勇、陈忠跃陪同。
截止9月12日上午07:00,关岭县审核工程处数378处,取得了阶段性较好的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按要求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县级自评和市级验收难度较大。结合检查情况,黄恒建副局长指出:一是县水务局要高度重视,目前改革办工作人员相对较少,要立即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固定改革工作人员,确保按时限完成改革任务;二是县水务局要督促各乡镇按要求加快改革力度,加快工程数据录入、审核、颁证等工作,确保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县级自评和市级验收;三是县水务局要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政府支持,积极加强同县督查督办局对接,请县督查督办局参与,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乡镇进行通报;四是对照《贵州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试行)办法》,立即着手准备乡镇和县级资料收集、整理、装档及验收准备工作;五是根据黔府办发〔2014〕40号文件,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出让收益、公共财政预算、水利规费收入、支农涉水项目等渠道落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把改革后的工程项目维修好、管护好,真正发挥效益,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随后,调研组一行来到关岭县谷目河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现场,现场查看工程建设情况,在检查中发现:一是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按要求时限完成难度较大,要倒排工期,采取超常规措施进行施工,必须确保合同工期按时完成;二是参建单位在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局地有擅自变更设计方案的情况;三是砌石施工工艺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四是施工现场沙子含泥量眼观较重;五是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语、标牌;六是现场施工公示牌及砂浆配合比等资料缺失;七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及设备投入不足。
结合检查情况,黄恒建副局长提出:一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按合同文件增加人员及设备投入;二是项目业主要安排专人到现场督促工程建设;三是县水务局要切实履职,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要求督促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规程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四是县水务局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并完善现场公示牌等;五是设计变更要按程序上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六是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做到廉洁自律,认真履职,严格尽责,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干净做事、诚实做人。
(供稿:安顺市水务局 孟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