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水务局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有效防范水务施工事故,日前,兴义市水务局组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按照“抓现场、全覆盖、零容忍、促稳定”的总体要求,突出“五整治五落实”,力促我市水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业务归口”的管理原则,制定了《兴义市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从6月至12月,以每月一次的频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暗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实现专项行动目标。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现场开展“五整治五落实”,即:突出整治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土方和石方(隧洞)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五类分部分项工程;突出落实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方案审批或论证、安全技术交底、按施工方案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五项规定。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在建工程全覆盖自查,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到位,并将专项行动自查情况通过水利安全信息上报系统上报。
四是加强执法问责。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一律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并予以经济处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是构建长效机制。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业务归口部门要认真总结,深入分析,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并及时把专项行动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及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事先防范,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巩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兴义市水务局 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