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对生态环境部136督查组反馈问题彻底整改落实

25.05.2018  16:12
 

  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第136交叉督查组对水城县进行督查检查,检查发现位于水城县玉舍镇营松村的一块空地内,堆放有2个废油桶,废油桶周边地块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针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水城县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整改工作,并对存在问题现场下达交办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水城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整改工作。

  根据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水城县副县长覃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临时应急整改小组,对反馈及时组织开展整改,督促玉舍镇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地块的废油泥及含油废物进行清理,环保局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道路运输局对周边的修理厂进行排查整顿。共清理出废油泥及含油废物35袋、油桶2个,经督查组认定,清理出的废物为HW-08、HW—49类危险废物,按要求对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在水城县玉舍乡中寨煤矿,过泵称重为950kg,清理完成现场后,玉舍镇同水城县环保局一道对场地进行砂石覆盖恢复,消除影响。

  现场处置完毕后,县环保局在玉舍镇的配合下,与该场地的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并对涉嫌堆放危险废物的相关人员开展调查询问。经调查,该块空地所有人为李学关,此人先后将场地转租给3人进行汽车修理,经对以上4人的调查询问,4人均不承认自己在此块空地上堆放过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针对此情况,水城县环保局对此无主废物代为处置,县环保局相关人员经多方协调,最终与贵州中佳环保有限公司达成处置意向,与贵州中佳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办理完善规范的转移、处置手续后由贵州中佳环保有限公司转运完成。

  事后,县环保局将相关问题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向上级部门及时汇报,并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整改,道路运输局以此为戒,深入对辖区的修理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各修理厂按要求开展相关整改工作。此事件折射出水城县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环境管理工作依然滞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为水城县的生态环境质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