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5月1日起实施
29.04.2016 07:39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5月1日起实施
用水大户超计划用水要累进加价收费
本报讯(记者肖姗)今后用水大户如果超计划用水,就需要多花钱了。昨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在宁联合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座谈会,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计划用水户超计划使用公共供水的,实行累进加价收费,累进加价收费的加价部分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用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条例》还有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规定,要求城市建设应当结合城市雨污水管网和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采用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渗透铺装等措施加强雨水收集利用,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等设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进行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当配套建设渗水地面以及雨水集蓄利用设施。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29.04.2016 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