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贵州省水运工程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13.03.2015  13:26
  按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制定了《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办水〔2014〕113号)。根据我省水运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现对2014年度贵州水运工程建设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014年度贵州省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表和附件2:2014年度贵州省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表。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15年3月13日至3月2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诉。申诉材料应包括申诉人姓名、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申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申诉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申诉人本人签字。

  受理机构:

  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颜华

  联系电话:0851-85954467

 

   2015年3月13日

 

  附件1: 2014年度贵州省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表

  附件2: 2014年度贵州省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