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五措施加快小型水利工程改革

09.01.2015  20:54

      针对多年来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存在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维修养护经费难于得到落实、水价改革难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水价改革未能得到有效落实等问题,江口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确保小型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一是健全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对小(一)型以上小型水利工程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对工程进行管理,使小型水利工程效益得到发挥。

二是加快水价改革,落实相关经费。根据国务院45号文件要求,对小(一)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管理体制改革,编制改革方案,按规定划分工程性质,严格定岗定编,测算工程供水水价成本上报政府和价格部门,争取承担公益性任务的管理人员工资和公益性维修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另外,对工程水毁修复采取灵活措施,大的水毁工程由县水务局争取经费修复,小的水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工程管理单位用水费投入等措施。

三是严格考核,实行绩效挂钩。为提高职工工作主动性,年终严格考核,将职工的部分工资与工程管理成效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

四是实行合同制管理,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为稳定职工队伍,在政府未落实管理人员身份的情况下,实行合同制管理,交纳养老保险金,解除职工后顾之忧,提高职工管护工程的积极性。

五是实行公司化经营,发挥工程效益。对其他小微型水利工程实行群众自用自管,对部分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引入公司化经营,以水养水,确保工程发挥应有效益。

 

 

                                        江口县水务局办公室(刘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