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四项”措施推进冬春修水利建设
一是明确建设任务,推行水利年度目标责任制。县委、政府制定了冬春修水利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建立了县级领导包抓机制。对全县27名县级领导落实了包抓责任,确定每名领导联系1个乡镇,包抓1个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负责牵头协调全县冬春修水利建设。县与乡、乡与村均签定水利建设目标责任状,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有效推动冬春修水利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整合资源,强化部门联动。县农牧科技部门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坡耕地治理,注重引导农民群众搞好测土配方施肥、旱作节水灌溉;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对土地出让金的12%重点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部门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把农村人畜饮水和小型农田水利作为重点扶贫开发项目列入规划组织实施,加强边远山区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水务部门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认真抓好骨干水源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围绕“十二五”水利建设目标,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工作,协调修编好中小水利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水利资金的投入,地方做到配套项目资金足额到位;二是加强水资源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费用的征收管理,增加水利投入。三是执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群众以不同的方式增加水利投入;四是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制定水利投资优惠政策,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从政策、制度、体制、服务上保障水利建设资金的投入。
四是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结合本县实际,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中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多种形式,灵活转换工程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工程的管护责任,形成各具特色的管护机制,真正改变了过去部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状况,解决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老坏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
全县冬春修农田水利建设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全县已投入冬修水利建设资金782.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群众投工投劳4.8万个工日,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3%;完成土石方开挖24.7万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6.7%。